由於今天是星期日,所以工作的時間是早上8點,集合時間是7點半,我們要於早上6點半起床梳洗準備是日午餐及吃早餐,之後就出發去工作啦,剛剛開始的時候還沒有什麼問題,可是工作了2小時左右我的腰就開始痛,然後就是大腿酸痛,在工作的時候Kelvin常常說我們做太慢,我們才第一天上班,難道我們會像做了一個月那些人一樣嗎?
這樣一直工作到快5點的時候,終於完成了今天的工作了,但是我的腰跟大腿真的快不行了,回到Motor Camp即時跑去洗個熱水澡,然後就去跟Kelvin說我們不幹了,他即時變臉,然後就跟我們說我們簽了8 weeks的contract,不做的話是要付NZD200及7天通知,賠錢當然沒問題,因為當我們決定辭職的時候就知道要付的了,可是這7天會很難挨,做這個工作我覺得太辛苦而且壓力很大,這工作是時薪計算的,要是我們工作的太慢的話要別人幫忙做,長久下去對別人很不公平,大家一樣的薪酬,可是工作量不一,而且我們又不是很缺錢,我們才到紐西蘭一個星期,也不是花了很多錢,存款也夠我們多用一陣子。
還有就是我們要求搬回4人房,Kelvin只說叫我們等一下,等了很久都沒有回覆,之後我們自己跑到Motor Camp的Office跟他們說要換房間,另外再付這幾天的房租,跟我們同房的多了一個來自福建的女孩子,她叫做Anna,她是一個很健談的女孩子,可是我們快要離開這裡,有點相逢恨晚的感覺,晚上收到Kelvin通知,再上一天班就可以了,真的是太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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